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恩华 发布时间:2022-10-17 浏览次数:308

各团支部:

    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粤财大党〔2018〕29号)和《数字经济学院党委发展学生党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范围

培养已满一年,取得党校《结业证书》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时间安排

    1. 条件审查:10月15日-18日。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填写《数字经济学院发展学生党员测评表》(只需填写1-4项评价指标的内容),于10月17日提交到团支书,团支书汇总后提交给文闻老师。党支部将对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情况、学习情况、表现情况进行审查。有以下5种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群众推优。

    (1)未参加“信仰之声”党史宣讲比赛。

    (2)未参加主题团日活动或主题班会宣讲活动。

    (3)未按时提交思想汇报。

    (4)学年绩点未达到2.5,且有挂科情况。

    (5)未参加调研大赛或未申报“双百工程”项目。

    2. 群众推优:10月18日-20日。各团支部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投票推优,推优由班主任主持,采用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推优结果于10月20日提交给文闻老师。“满意得票率”低于50%的不能参加测评考察。

    3. 测评考察:10月20日-24日。党支部按测评体系对入党积极分子测评,按测评排名确定拟发展对象。

    4. 考察确定:10月24日-28日。党支部委派培养联系人跟拟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了解其思想是否成熟,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培养联系人的考察意见,集体讨论将拟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并上报学院党委备案。

    5. 投票表决:11月1日-11月12日。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对发展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为预备党员,并报学院党委审批,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审定。

 

    附件:

    1.数字经济学院发展学生党员测评表

    2.数字经济学院发展学生党员群众推优测评

    3.数字经济学院发展学生党员群众推优测评结果统计

 

 

 

 

                数字经济学院党委

                 2022年10月15日

初审| 苏   瑞
复审| 王方方
终审| 李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