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数字经济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苏瑞 发布时间:2024-03-22 浏览次数:10


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新形势下学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复试工作在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下顺利进行,数字经济学院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形式时间和复试安排

1.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复试为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2.复试前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在本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考生名单等信息

3.复试时间及安排详见学院官网公布的复试通知

请考生根据学院通知准备复试,相关复试工作安排请密切关注学院的官方网页。

三、调剂原则及程序

执行学校相关调剂政策及程序

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100分)

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综合能力面试(200分)

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能力,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内容分值为50分。

3、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学院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复试组织与安排

1. 考生报到、提交复试资料

考生于参加复试前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4)个人简历一式五份。

5)其他相关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照片等。

2. 复试流程

1)考生专业课笔试

2)考生进行综合能力面试。

六、复试评分与录取工作

1.复试评分

1)复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复试中各科和总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的方式计分。

2.录取工作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按先考生类别、后考生总成绩排名原则择优录取。类别依次为:

 ①一志愿考生

 ②调剂考生

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高分者。

(3)复试原始总分不足180分、考试违纪者、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无论最终复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七、体检

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在规定时间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医院的体检报告。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资格审核

学院严格审核拟录取考生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正式录取。

九、公示与争议处置

1.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复试结束后在招生考试处网站上对外公示。

2.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需在相关公告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020-84096451(招生考试处);020-84261786(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苏老师: 0757-87801307

          老师:0757-87801304

(8: 10-11: 30;14: 10-16: 30)

广东财经大学数字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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