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备召开数字经济学院第四次 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05-23浏览:13

班级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广东普通高等学校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学生会工作实际,经研究,拟定于202464日召开数字经济学院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资格条件

1.代表候选人应是我在校全日制学生;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上进,成绩优良;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分配

数字经济学院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163人,其中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优先推荐班级担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班级学生代表以班级选举产生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由学生会选举产生。代表分配人数见下表

序号

选举单位

分配名额

1

2021数字经济1班

3

2

2021大数据管理与应用1班

5

3

2021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班

5

4

2022数字经济1班

10

5

2022数字经济2班

10

6

2022大数据管理与应用1班

10

7

2022大数据管理与应用2班

10

8

2022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班

10

9

2023数字经济1班

10

10

2023数字经济2班

10

11

2023大数据管理与应用1班

10

12

2023大数据管理与应用2班

10

13

2023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班

10

14

学院团委学生会

50

合计

 

163

代表产生办法

1.各班级应充分考虑代表的性别、民族,兼顾党员、团员及群众比例,其中女代表一般不少于10%。由班长主持召开班会选举产生。

2.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由学生会选举产生。

大会任务

1. 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2. 选举产生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

 数字经济学院

                            Ο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初审:陈政党;复审:王方方;终审:李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