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广东普通高等学校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学生会工作实际,经研究,拟定于2024年6月4日召开数字经济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资格条件
1.代表候选人应是我院在校全日制学生;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上进,成绩优良;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分配
数字经济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163人,其中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优先推荐班级担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班级学生代表以班级选举产生,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由学生会选举产生。代表分配人数见下表。
序号 | 选举单位 | 分配名额 |
1 | 2021数字经济1班 | 3 |
2 | 2021大数据管理与应用1班 | 5 |
3 | 2021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班 | 5 |
4 | 2022数字经济1班 | 10 |
5 | 2022数字经济2班 | 10 |
6 | 2022大数据管理与应用1班 | 10 |
7 | 2022大数据管理与应用2班 | 10 |
8 | 2022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班 | 10 |
9 | 2023数字经济1班 | 10 |
10 | 2023数字经济2班 | 10 |
11 | 2023大数据管理与应用1班 | 10 |
12 | 2023大数据管理与应用2班 | 10 |
13 | 2023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班 | 10 |
14 | 学院团委学生会 | 50 |
合计 |
| 163 |
三、代表产生办法
1.各班级应充分考虑代表的性别、民族,兼顾党员、团员及群众比例,其中女代表一般不少于10%。由班长主持召开班会选举产生。
2.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由学生会选举产生。
四、大会任务
1. 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
2. 选举产生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
数字经济学院
二Ο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初审:陈政党;复审:王方方;终审:李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