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数字经济学院 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苏瑞 发布时间:2025-03-17 浏览次数:107

为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和公平,依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广东财经大学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复试形式、时间及办法

(一)确定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考生按初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少于各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形式及安排

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具体安排详见学院官网公布的复试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的官方网页,根据学院通知准备复试。

三、调剂原则及程序

调剂考生均须符合国家相关调剂政策,执行学校调剂政策。

四、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100分)

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二)综合能力面试(200分)

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能力,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内容分值为50分。

(三)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均为100分,各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生加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及以上)才具备录取资格,不计入总成绩。

1. 中观经济学加试科目:发展经济学、公共经济学

2. 数字经济学加试科目:产业经济学、数字经济概论

3. 数字经济专业硕士加试科目:数字化运营、数字经济概论

(四)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 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3.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4.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招生学院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五、复试组织与安排

(一)考生报到、提交复试资料

考生于参加复试前提交以下资料:

1.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 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3.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4. 个人简历一式五份

5. 广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一份;

6. 其他相关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照片等。

(二)复试流程

1. 考生参加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再参加两门加试科目笔试;

2. 考生进行综合能力面试。

六、复试评分与录取工作

(一)复试评分

1. 复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满分2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 复试中各科和总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的方式计分。

(二)录取工作

1.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按先考生类别、后考生总成绩排名原则择优录取。类别依次为:

 ①一志愿考生

 ②调剂考生

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高分者。

3. 复试原始总分不足18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120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考试违纪者、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无论最终复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七、体检

1.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在规定时间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医院的体检报告。

2.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资格审核

1. 学院严格审核拟录取考生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正式录取。

2. 招生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公示与争议处置

1.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复试结束后在招生考试处网站上对外公示。

2. 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需在相关公告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 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020-84096451(招生考试处);020-84261786(学校纪检监察室)

十、联系方式

苏老师: 0757-87801307020-84096402

代老师:0757-87801304

(8: 10-11: 30;14: 10-16: 30)


广东财经大学数字经济学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初审:苏瑞;复审:尹华;终审:李恩华